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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玟去年發了一張專輯-----Coco的東西,當時的她,真的是好久不見,我記得有人問她:擔不擔心被說過氣?她只回答:現在我可以大聲地說:我出專輯,只是為了歌迷。 

 

這句話如果是十幾年前的我,不會相信。因為90年代的唱片圈生態蓬勃,環境大好,隨便都可以賣破十萬張,到了如今,一切都不一樣了,越來越少人買實體CD了,一張專輯賣超過兩萬已經算不錯的成績了。時代不一樣了,現在出唱片已經沒辦法賺錢了。 

 

還有另一個原因,讓我相信這句話,我有一個同事,是一個地下樂團的主唱,認識他以後,我才相信,這個世界上是真的有人只是單純的愛音樂,不是為了音樂的附加價值,像是名利雙收那一類的副產品。

 

 

 

 

這個同事很忙,每天在餐廳上班到七晚八晚,三更半夜的,卻還是硬擠出時間練團,不是早起,就是晚睡,除了這一些,還有一些表演活動要去,對其他人來說,他的主業是我們餐廳的工作,因為有薪水,能夠讓他應付生活的柴米油鹽,但對他來說,樂團才是他的主業,餐廳的工作是副業,這個副業可以讓他買樂器,租錄音室練歌,付練團室的房租,儘管他會在忙到靠北的假日請事假,我也無怨無悔。 

 

 

因為能幫助到一個有夢想的人,何樂而不為?從我認識他之前,他就已經在作著這樣的傻事,到現在,我認識他三年了,他也沒放棄過,這個人,這個男人,我覺得他比很多線上歌手,更有資格可以大聲的說:我真的愛音樂,我真的喜歡唱歌。 

 

 

他參加過超偶三的比賽,當初參加時,我有點好奇地問他:一般玩地下樂團的,不是會有點看不起這種專出罐頭歌手的比賽嗎?他說:因為看到超一總決賽,張芸京帶著自己的樂團上舞台,我也想要。我又問:你明明知道,大多看這種節目的人,不會愛看地下樂團表演的,何必?!他告訴我:整個樂團站上去,讓很多人看到,聽我們唱歌一次,值得!就算看完演出,只有多一個人喜歡,也賺了。

 

他的偏執讓我無話可說。

 

很快地就被淘汰了(意料中事),淘汰以後,我也沒安慰他,因為我人在台中,沒啥機會見到面,過了快兩個月,我才又再見到他,然後我知道,他真的有夠偏執,他又報名了YAMAHA熱音大賽,比了一陣子,進到總決賽了,我也不太關心,因為我知道,就算他的樂團贏了冠軍,那又怎麼樣?!那是沒有市場的,沒幾個人會捧場啊!

 

 

熱音大賽比完了,沒得到最佳樂團,也沒拿到最佳主唱。在不同分店的我們,在比完熱音大賽的個把月後,又遇到了,我發現他排了很多班,以為他死心了,要好好地來拼事業,我問他有什麼計劃,他告訴我:存錢,打算在明年年底前存個幾十萬,自費發一張單曲。

瘋了嗎?!現在這種景氣,唱片圈這種市道,要自費出EP,那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嗎?!

他說:我知道啊!我沒有想要賺錢啊!出EP只是為了自己爽而已,就算賠錢也很爽,讓自己的心血,化成一個實體。還有…….也是為了我樂團的歌迷。

 

這種行為,應該不叫偏執,真的是----對音樂的熱愛。

就算我的工作只是一個服務生,也要愛音樂。

就算沒有人聽我唱歌,也要愛音樂。

就算被超偶淘汰了,也要愛音樂。

就算沒拿下任何比賽的優勝,也要愛音樂。

 

 

因為認識了這個瘋子,我才相信,真的有歌手是為了歌迷,才會在這種市道下,繼續出唱片的,現在的唱片圈已經不像以前賺錢那麼容易了,現在,連生存下去,都還要絞盡腦汁,力挽狂瀾才辦得到。

 

為什麼會變成這樣?!我不知道,我怎麼會知道?!你問我,我“博杯”嗎?!

 

 

這位同事用他的行為告訴了我,紅不紅?無所謂。愛不愛?才是重點。

如果你真的愛音樂,即使沒什麼人認識你,即使沒幾個人在乎你,即使沒幾個人聽你唱歌,即使你要賠錢作這件事,你也會很爽。

人活著,總是要死的,在死之前,有沒有爽到很重要啊!

 

 

接下來,我們來看現在的選秀節目。

 

 

我常常在甲霸銀銀那邊看粉絲互嗆,吵來吵去無非是在比較:我的主子比你的紅!

 

紅不紅有那麼重要嗎?!

如果你的主子真的愛音樂,那麼紅不紅對你的主子來說,只是附加價值罷了。

 

主子愛音樂,想要唱歌給別人聽,表演給別人看,若只從這個角度出發,那麼這一些參賽者,基本上已經贏了。

 

愛的是音樂本身,還是附加價值?只有他們自己知道。

 

紅不紅就隨別人去說吧!但是,愛不愛這個人,可以自己選擇。

 

你喜歡這個藝人,是喜歡他的個人特質?還是因為很多人喜歡他?或者是問,你喜歡這個人,所以他就應該要紅嗎?

 

我想這個世界上應該沒有這麼簡單的事。

 

如果你真的愛這個人,那麼……應該是,他紅到翻過去你會愛他,他沒人鳥他你也會愛他才對,不是嗎?!

 

整個演藝圈那麼多人,聲勢起起落落,這也不算什麼,因為這跟那個人好或不好沒有關係,只有愛與不愛的問題,因為人本來就很善變,有一樣東西,或是一個人,你本來很愛,然後有一天,或者是慢慢地,你不愛了,原本人或物沒變,是你變了,這是人之常情。

 

 

也有另一個可能,這個人本來很愛音樂,有一天,或者是慢慢地,他不愛音樂了,找到別的興趣,這也很正常,就好像六年前,我很愛玩線上遊戲,慢慢地,我變得不愛玩了,我找到別的興趣,就是作菜。這也沒什麼不好吧?!

 

哪一天,你愛的參賽者消失在螢光幕前,也沒啥好擔心或惋惜的,可能他只是找到了別的興趣,我想還是會活得好好的,也沒什麼不好呀?!

 

 

該作ENDING…….

紅不紅?隨別人去說,你愛上他,是你的選擇,不是因為他紅,或是不紅。

愛不愛?讓自己認定,不管別人說什麼,這是你的選擇,關別人屁事?!不管成功或失敗,你都有開心過,有爽過,有快樂過,不虛此行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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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伍小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